問題詳情

17 根據「警察機關刑案證物管理注意事項」,除偵辦刑案、送請鑑定或移送檢察署等目的外,原則禁止由個人保管刑案證物。若因特殊因素須由個人保管期間逾多久者,應事先經主管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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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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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三等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依警察機關刑案證物管理注意事項二、證物處理基本原則如下:(一)進行證物標示、封緘或採證時,應注意證物之性質,並依刑事鑑識手冊等有關規範為適度之保護措施,以防止證物喪失或毀壞。(二)證物以隨同人犯移送檢察署為原則;未能隨案移送者,應依本注意事項之程序及期限,置放證物室暫時保管,並儘速移送檢察署或法院贓物庫。(三)除因偵辦刑案、送請鑑定或移送檢察署等目的外,禁止由個人保管證物。因交通或特殊因素,須由個人保管逾十二小時者,應事先經主管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