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ce1736】評論
殺人的間接正犯 ==利用未滿14歲的兒童或少年犯罪 雖自己沒犯罪 但仍為間接正犯
【黃詠翔】評論
最高法院23年上字第3621號判例要旨:教唆無犯罪意思之人使之實行犯罪者,故為教唆犯。若逼令他人犯罪,意思失其自由而實行者,在實行之人因無犯罪故意不構成犯罪,則造意之人為間接正犯而非教唆犯。
【我是小安】評論
煽惑: 對象是不特定人
【Frank】評論
難謂其有教唆與幫助之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