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分包廠商及於得標廠商對於機關之價金或報酬請求權之條件?
(A)分包契約報備於採購機關,並經得標廠商就分包部分設定權利質權予分包廠商者。
(B)分包契約報備於採購機關,或經得標廠商就分包部分設定權利質權予分包廠商者。
(C)載明分包廠商者。
(D)分包契約報備於採購機關,並經機關同意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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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TH】評論

報備機關+(並)經廠商設定

k6758】評論

採購法第 67 條得標廠商得將採購分包予其他廠商。稱分包者,謂非轉包而將契約之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分包契約報備於採購機關,並經得標廠商就分包部分設定權利質權予分包廠商者,民法第五百十三條之抵押權及第八百十六條因添附而生之請求權,及於得標廠商對於機關之價金或報酬請求權。前項情形,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與得標廠商連帶負瑕疵擔保責任。

開心就好】評論

政府採購法 第 67 條得標廠商得將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