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當國有林發生人為不當引起之森林火災燒毀一林分時,國家必須對肇事者燒毀之林木進行求償,請問對於損失之林木,應如何進行評價?請分別以有經濟價值林分及無經濟價值林分說明其評價方式。(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4274
統計:A(246),B(157),C(129),D(2372),E(0)
用户評論
【用戶】Kate Shih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公懲法§19:各院部會長官或地方最高行政長官對於所屬應付懲戒之公務員,應備文聲敘事由,連同證據送請監察院審查。但對所屬薦任九職等以下公務員,得逕送公懲會審議。題目說的是簡任官員,所以要先由所屬機關送請監察院審查,再由監察院移送公懲會審議。(公懲法§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