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5 醫療法規定下列何種醫療機構應提撥年度結餘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作為營運基金?
(A)公立醫療機構
(B)財團法人醫療機構
(C)社團法人醫療機構
(D)教學醫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09091
統計:A(0),B(6),C(9),D(1),E(0)

用户評論

Chris】評論

醫療法第29條:公立醫院應提撥年度醫療收入扣除費用後餘額之百分之十以上,辦理有關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健康教育、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其他社會服務事項。第46條:醫療財團法人應提撥年度醫療收入結餘之百分之十以上,辦理有關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健康教育;百分之十以上辦理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其他社會服務事項;辦理績效卓著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獎勵之。第53條:醫療社團法人結餘之分配,應提撥百分之十以上,辦理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健康教育、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其他社會服務事項基金;並應提撥百分之二十以上作為營運基金。第97條:教學醫院應按年編列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經費,其所占之比率,不得少於年度醫療收入總額百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