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Ying】評論
第 114 條
【Lin_400AndMe】評論
比較土地法第 115 條承租人放棄其耕作權利,應於三個月前向出租人以意思表示為之,非因不可抗力繼續一年不為耕作者,視為放棄耕作權利。
【Lin】評論
比較土地法第 115 條承租人放棄其耕作權利,應於三個月前向出租人以意思表示為之,非因不可抗力繼續一年不為耕作者,視為放棄耕作權利。
【嗡阿喇巴札那諦(Lin)】評論
比較土地法第 115 條承租人放棄其耕作權利,應於三個月前向出租人以意思表示為之,非因不可抗力繼續一年不為耕作者,視為放棄耕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