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本年度5、6月之營業稅繳納截止日期為7月15日(週六),甲公司因現金餘額不足,遲至7月20日〈週四〉始繳清應納稅款50萬元,應加徵多少滯納金?
(A)免徵
(B)5,000元
(C)10,000元
(D)15,000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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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睡的綿羊】評論

第 20 條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納稅義務人之事由,致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得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提出具體證明,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經核准者,免予加徵滯納金。稅捐繳納限繳日期最後一天為星期六、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可以延至上班日的第一天繳納繳納截止日期為7月15日(週六)可延至7/17周一繳納7/18、7/19  0%    7/20、7/21   1%50萬*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