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ndy Lin】評論
八、經營者應依下列各款水池總面積,配置足額合格救生員,且救生員應親自在場執行業務: (一)三七五平方公尺以下者:最少配置一名。 (二)三七五至七五○平方公尺者:至少配置二名。 (三)七五○至一、二五○平方公尺者:至少配置三名。 (四)一、二五○平方公尺以上者:至少配置四名。 游泳池附設滑水道者,經營者應於開放使用時段,每一滑水道終點,應增置救生員一名。游泳池附設水療池等服務設施者,經營者除依前二項基準外,開放使用時段至少應增置救生員一名。九、游泳池應備下列救生器材,並應隨時補充,且不得逾有效使用期限: (一)救生浮具。 (二)救生繩。 (三)救生竿。 (四)浮水擔架。 (五)人工呼吸器。https://www.sac.gov.tw/law/law.aspx?wmid=612&No=517&de=1
【洪子程】評論
375~750應配置2位救生員
【曾柏勳】評論
375以下 1位救生員375~750 2位救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