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下列何種情形,法院得不待被告陳述,逕行判決?
(A) 被告拒絕陳述
(B) 法院認為應科處有期徒刑以上之案件,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
(C) 第二審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
(D) 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而顯有應諭知無罪或免刑判決之情形
(E) 被告未受許可而退庭

參考答案

答案:A,C,D,E
難度:困難0.287554
統計:A(136),B(62),C(157),D(189),E(150)

用户評論

【用戶】ahmadtea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刑訴 第305條 : 被告拒絕陳述者,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其未受許可而退庭者亦同。

【用戶】黃威碩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C)371   (D)294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 被告拒絕陳述 (O;逕行判決)(B) 法院認為應科處有期徒刑以上之案件,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 (X;應科拘役、罰金或應喻知免刑或無罪,方得逕行判決)(C) 第二審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 (O;逕行判決)(D) 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而顯有應諭知無罪或免刑判決之情形 (O)(E) 被告未受許可而退庭 (O;逕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