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莉莉】評論
緩刑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Sue Su】評論
刑法第74條 緩刑要件I 受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 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 得宣告兩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 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一 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之宣告者二 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執行完畢或赦免後 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