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iachen6312】評論
信用保證案件額度之動用保證案件應於本基金「保證書」所載之有效期限(有效期限截止日如遇假日得順延至次一營業日)內,核准並動用首筆授信,未能及時於前述期限內動用者,保證書即自動失效。「保證書」有效期限如需延長者,授信單位得於期限屆至前,填送「授信保證條件變更申請書」並敘明原因,申請延長保證書有效期限三個月。授信單位之授信核准日得早於本基金保證書之核發日,惟應於授信核准文件規定之動用期限內及本基金信用保證書所載之保證(動用)期限內辦理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