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消防隊於救火時,依其專業判斷,預先拆除未燃燒之房舍,以避免火勢之蔓延,屋主因此所受之特別損失,得請求補償。此種補償之性質為:
(A) 國家賠償
(B) 損害賠償
(C) 人道補償
(D) 損失補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522
統計:A(31),B(49),C(2),D(55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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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法§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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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法第41條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 時,得請求補償。但因可歸責於該人民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前項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 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損失補償,應於知有損失後,二年內向執行機關請求之。但自損失發生後 ,經過五年者,不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