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夫妻法定財產制中,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幾年不行使而消滅?
(A)五年
(B)三年
(C)二年
(D)一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40107
統計:A(101),B(14),C(45),D(6),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依民法第1030-1條第四項: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用戶】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依民法第1030-1條第四項: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