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橙汁】評論
行政罰法第27條第一項「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
【simonlinhhh】評論
處權→三年
【Zack Fang】評論
抗辯權之客體為請求權。公法上請求權 ( 行政機關5年,人民10年,行程法第131條 ) 因時效完成而消滅 (無抗辯之形成)。
【後起之秀_莊弘明】評論
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