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依據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為鄉村區、工業區、特定專用區,達到應辦理分區變更之規模規定為何?(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2241
統計:A(2),B(149),C(45),D(5),E(0)

用户評論

【用戶】DingDingDog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區域計畫法 第15條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不屬第十一條之非都市土地,應由有關直轄市或縣(市) 政府,按照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計畫,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並編定各種使用地,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管制。變更之程序亦同。其管制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非都市土地分區圖,應按鄉、鎮 (市) 分別繪製,並利用重要建築或地形上顯著標誌及地籍所載區段以標明土地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