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評論
第五十五條 (想像競合犯 ) 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
【Catherine Cat】評論
可參考這網站:http://www.fieb.com.tw/103cri01.pdf
【Chung-sheng H】評論
打擊錯誤實務上為一行為損害不同法益,以想像競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