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為保障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之權利,確立幼兒教育及照顧方針,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該法所謂幼兒係指幾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人?
(A)二歲
(B)三歲
(C)四歲
(D)五歲。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01163
統計:A(1034),B(460),C(92),D(134),E(0)
用户評論
【Ann】評論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104.07.01修正)第二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幼兒:指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人。二、幼兒園:指對幼兒提供教育及照顧服務(以下簡稱教保服務)之機構。三、負責人:指幼兒園設立登記之名義人;其為法人者,指其董事長。四、教保服務人員:指在幼兒園服務之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