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甲將 A 地以 1,000 萬元出賣給乙,嗣後甲將該價金債權贈與丙,並為債權之讓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甲或丙未將債權讓與之事由通知乙,債權讓與無效
(B)甲將債權贈與丙,其從屬權利並不隨同移轉
(C)丙請求乙給付 1,000 萬元時,乙原則上得主張因甲尚未將 A 地移轉給乙,而拒絕給付
(D)債權,除有法律明定得讓與者,原則上不得讓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13668
統計:A(181),B(51),C(440),D(45),E(0)

用户評論

【用戶】徵司特夥伴((不販賣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請問(C)的法條是?

【用戶】b2507310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c)第 299 條債務人於受通知時,所得對抗讓與人之事由,皆得以之對抗受讓人。                     債務人於受通知時,對於讓與人有債權者,如其債權之清償期,先於所讓n與之債權或同時屆至者,債務人得對於受 讓人主張抵銷。

【用戶】晨小星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A)若甲或丙未將債權讓與之事由通知乙,債權讓與無效 --未通知乙,對乙不生效力 (§297Ⅰ)(B)甲將債權贈與丙,其從屬權利並不隨同移轉 --從權利隨同移轉(§295Ⅰ)(C)丙請求乙給付 1,000 萬元時,乙原則上得主張因甲尚未將 A 地移轉給乙,而拒絕給付 --債務人於受通知時,所得對抗讓與人之事由,皆得以之對抗受讓人。(§299)(D)債權,除有法律明定得讓與者,原則上不得讓與 --原則上可以讓與 (§294Ⅰ)

【用戶】徵司特夥伴((不販賣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請問(C)的法條是?

【用戶】b2507310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c)第 299 條債務人於受通知時,所得對抗讓與人之事由,皆得以之對抗受讓人。                     債務人於受通知時,對於讓與人有債權者,如其債權之清償期,先於所讓n與之債權或同時屆至者,債務人得對於受 讓人主張抵銷。

【用戶】晨小星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A)若甲或丙未將債權讓與之事由通知乙,債權讓與無效 --未通知乙,對乙不生效力 (§297Ⅰ)(B)甲將債權贈與丙,其從屬權利並不隨同移轉 --從權利隨同移轉(§295Ⅰ)(C)丙請求乙給付 1,000 萬元時,乙原則上得主張因甲尚未將 A 地移轉給乙,而拒絕給付 --債務人於受通知時,所得對抗讓與人之事由,皆得以之對抗受讓人。(§299)(D)債權,除有法律明定得讓與者,原則上不得讓與 --原則上可以讓與 (§294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