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根據我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的規定,「轉銜服務」包括哪些服務項目?a.升學輔導b.生活c.就業d.心理輔導e.福利服務f.休閒g.社會h.其他相關專業服務
(A)abcdefgh
(B)abdefh
(C)abcefgh
(D)abcdeh。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4094
統計:A(187),B(36),C(48),D(881),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聽力損失程度的分類標準、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法第27條

用户評論

陳沛瑄】評論

學生就心福

Jimmy Huang】評論

第十八條:前項第十款所稱轉銜服務,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包括升學輔導、 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 長、相關專業人員等,並得邀請學生參與;必要時,學生家長得邀請相 關人員陪同。

阿萱】評論

名  稱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