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張先生之兄嫂已亡,兄嫂之子甲現年 19 歲就讀某國立大學,受張先生扶養,則張先生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選擇列舉扣除額),其所扶養親屬甲之下列支出,可申報為扣除額者有多少?⑴保險費 $10,000,⑵於健保醫院支付之醫藥費$10,000,⑶就讀大學之教育學費$50,000。
(A)$10,000
(B)$20,000
(C)$45,000
(D)$70,000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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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Ying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兄嫂之子為其他親屬,1.保險費列舉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