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3人身保險業自 92 年 1 月 1 日起新銷售之人壽保險單,計算保險費率之生命表
(A)以國民生命表為基礎
(B)得自行決定
(C)以台灣壽險業第四回經驗生命表為基礎
(D)以台灣壽險業第三回經驗生命表為基礎。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9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橙子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自九十二年起人壽保險新契約計算保險費率及計提責任準備金之生命表依據財政部911227台財保字第○九一○○七四一九九號令 人身保險業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新銷售之人壽保險單,計算保險費率之生命表得自行決定,其計提責任準備金之生命表應以「台灣壽險業第三回經驗生命表」為基礎,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計提責任準備金之生命表改以「台灣壽險業第四回經驗生命表」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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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自九十二年起人壽保險新契約計算保險費率及計提責任準備金之生命表依據財政部911227台財保字第○九一○○七四一九九號令 人身保險業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新銷售之人壽保險單,計算保險費率之生命表得自行決定,其計提責任準備金之生命表應以「台灣壽險業第三回經驗生命表」為基礎,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計提責任準備金之生命表改以「台灣壽險業第四回經驗生命表」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