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anne Lee】評論
第58條(電化鐵路電力、通信等線路安全措施) 橫越電化鐵路之電力、通信等線路,應依左列規定: 一低於電車線電壓之電力、通信或其他線路,應鐵路下穿過。其距離軌面之深度由管線單位與鐵路機構協商定之。 二高於電車線電壓之電力線路,應與電車保持規定之距離。
【Wen Xuan Xie】評論
鐵路法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