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民營鐵路機構除依政府獎勵民間投資法令公告徵求民間參與鐵路建設興建、營運而受獎勵者外,其全年純益超過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多少時,其超過額之全數,應用以擴充或改良設備?
(A)五十
(B)四十
(C)二十五
(D)二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3087
統計:A(76),B(37),C(2701),D(5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運輸系統管理

用户評論

【用戶】Joanne Lee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42條(地方營民營鐵路分配盈餘之限制) 地方營及民營鐵路機構,非攤提全路建築及設備折舊後,不得分配盈餘;全年純益超過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二十五時,其超過額之全數,應用以擴充或改良設備。但依政府獎勵民間投資法令公告徵求民間參與鐵路建設之興建、營運而受獎勵之民營鐵路機構,其攤提全路建築及設備折舊後之盈餘分配,不受百分之二十五之限制。比較: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修正日期】民國89年4月7日【公布日期】民國89年4月26日 第12條(純益及其使用)  民營公用事業,其全年純益超過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二十五時,其超過額之半數,應用以擴充或改良設備,其餘半數,應作為用戶公積金,以備減少收費之用。  前項所稱純益,係指全年營業總收入,除去一切經常維持費用、捐稅、折舊、借款利息之盈餘而言,所有股息,及各種公積金,皆不應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