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民國九十五年七月教育部頒布《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此辦法乃欲落實下列哪一項法令而訂定的?
(A)憲法
(B)國民教育法
(C)教育基本法
(D)強迫入學條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01938
統計:A(18),B(777),C(731),D(22),E(0)

用户評論

【用戶】nightcatwalk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本題題目為95年,故應該選教育基本法,無誤。但法規已改,101年修正為「國民教育法」。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六日教育部台參字第0950098188C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068734C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用戶】Claudi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04 月 24 日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第 1 條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訂定之。第 2 條本辦法所稱家長,指國民教育階段學生之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第 3 條家長、家長會及家長團體,得依法參與教育事務,並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學校及教師共同合作,促進學生適性發展。家長、家長會及家長團體參與教育事務,應以學生之最佳利益為目的,並應促進教育發展及專業成長。第 4 條家長為維護子女之學習權益及協助其正常成長,負有下列責任:一、注重並維護子女之身心及人格發展。二、輔導及管教子女,發揮親職教育功能。三、配合學校教學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