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bey Yung】評論
216檢驗屍體 醫師或檢驗員 解剖屍體 醫師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217條 (檢驗或解剖屍體處分)因檢驗或解剖屍體,得將該屍體或其一部暫行留存,並得開棺及發掘墳墓。檢驗或解剖屍體及開棺發掘墳墓,應通知死者之配偶或其他同居或較近之親屬,許其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