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8 機關辦理設計競賽之評選,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招標文件訂有廠商資格者,資格文件與設計建議書得合併審查。
(B)機關評選結果應通知廠商,對未獲選者並應敘明其理由。
(C)評選優勝廠商,得不以1家為限。
(D)評選作業準用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仔仔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 8 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之評選,其招標文件訂有廠商資格者,應先審查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機關評選結果應通知廠商,對未獲選者並應敘明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