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何種主管或首長,應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命?
(A)環保
(B)教育
(C)政風
(D)建築管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1278
統計:A(57),B(157),C(1712),D(109),E(0)

用户評論

【用戶】wind2965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民國 105 年 06 月 22 日修正)第 55 條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屆。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二百五十萬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直轄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其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市長任免之。副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依第一項選出之市長,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

【用戶】支持性別/婚姻平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這就是為什麼台北市長柯文哲會拒見新任警察局長啦~地方握有警政預算,但是警察局長由中央任命,長期下來讓中央及地方產生矛盾。相關新聞首都警局長人事 中央地方屢衝突柯文哲不滿被偷襲 究竟警察局長誰說了算?

【用戶】唐唐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41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何機關之首長,是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 (A) 稅捐稽徵處 (B) 消防局 (C) 政風處 (D) 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