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Ke】評論
刑事訴訟法第180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一、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B)、直系血親(C)、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A)、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二、與被告或自訴人訂有婚.....看完整詳解
【wing】評論
堂哥為"旁系血親四親等",並不符刑事訴訟法180條的"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柯吉霸(109經濟部國營企】評論
覺得這題如果真的背不起來的話,就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