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關於「稅捐之核課期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 5 年
(B)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 7 年
(C)稅捐之核課期間屆滿時,納稅義務人對核定稅捐處分提起行政救濟尚未終結者,自核定稅捐處分經訴願或行政訴訟撤銷須另為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1 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D)稅捐之核課期間,適用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第 3 項至第 134 條有關時效中斷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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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稅捐之核課期間,適用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第 3 項至第 134 條有關時效中斷之規定法規名稱:    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稅捐之核課期間,不適用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三項至第一百三十四條有關時效中斷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