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災害防救法」之規定,對於因災害失蹤之人,有事實足認其確已因災死亡而未發現其屍體者,法院得依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確定其死亡及死亡之時間。確定死亡與死亡時間之裁定及該裁定之撤銷、變更,準用何種法律宣告死亡事件之規定?
(A)民法
(B)刑法
(C)民事訴訟法
(D)家事事件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yamoler Teac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47條之1(災害失蹤人確定死亡及死亡時間之裁定)  對於因災害失蹤之人,有事實足認其確已因災死亡而未發現其屍體者,法院得依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確定其死亡及死亡之時間。   前項聲請,應於災害發生後一年內為之。   第一項之失蹤人,以法院裁定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   確定死亡與死亡時間之裁定及該裁定之撤銷、變更,本法未規定者,準用家事事件法宣告死亡事件之規定。   法院准許第一項之聲請者,應公示催告,並準用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三十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其陳報期間,應定為自揭示之日起三星期以上二個月以下。

【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47條之1(災害失蹤人確定死亡及死亡時間之裁定)  對於因災害失蹤之人,有事實足認其確已因災死亡而未發現其屍體者,法院得依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確定其死亡及死亡之時間。   前項聲請,應於災害發生後一年內為之。   第一項之失蹤人,以法院裁定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   確定死亡與死亡時間之裁定及該裁定之撤銷、變更,本法未規定者,準用家事事件法宣告死亡事件之規定。   法院准許第一項之聲請者,應公示催告,並準用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三十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其陳報期間,應定為自揭示之日起三星期以上二個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