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依我國法律規定,下列有關政黨成立與解散的敘述,何者正確?①成立政黨的法源依據是政黨法②政黨成立須向內政部備案 ③若政黨久沒運作,政府可依法解散 ④政黨違憲解散事項由司法院負責審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①②④
(E)①②③④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541
統計:A(222),B(616),C(527),D(4730),E(5)

用户評論

iqcr228】評論

成立政黨應向  行政院  內政部 依據 人民團體法  提出申請如政黨有違憲的行為 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來解散政黨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依我國法律規定,下列有關政黨成立與解散的敘述,何者正確?①成立政黨的法源依據是政黨法政黨法第45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三條第六項及人民團體法有關政黨之規定,自本法施行日起,不再適用②政黨成立須向內政部備案政黨法第7條設立政黨,應由申請人於政黨成立大會後三十日內,檢具申請書、章程、n一百人以上黨員簽名或蓋章之名冊、負責人名冊、成立大會及負責人選任n會議紀錄,向主管機關申請備案,經完成備案者,主管機關應發給圖記及n證書。政黨法第2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內政部③若政黨久沒運作,政府可依法解散解散只有黨員大會投票和增修憲第5條之情事才能 ④政黨違憲解散事項由司法院負 責審理 政黨法第26條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

【占卜】模擬Morning】評論

政黨法第 26 條 (政黨之解散)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之情事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 政黨法第 27 條 (政黨廢止備案之情形)政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廢止其備案:一、連續四年未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經主管機關限期召開仍不召開。二、連續四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三、備案後一年內未完成法人登記。

cid457000】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