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朝廷菁英,108考上!!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環境基本法 公布時間:中華民國091年12月11日立法理由: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已開創臺灣地區之繁榮富足,而環境保護在於確保國民的豐富生活內面,提昇生活環境品質。因此,環境保護與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應兼籌並顧。但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危害之虞者,應對環境保護優予考處。(憲法之基本國策章節、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