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我國於九二一大地震時,由總統李登輝先生發布緊急命令,以因應這場重大的緊急危難。依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關於總統發布緊急命令的敘述,何者正確?
(A)直接發布緊急命令,但不須經立法院追認
(B)經立法院決議後發布緊急命令,並於發布後 10 日內由行政院追認
(C)經行政院會議決議後發布緊急命令,並於發布後 10 日內由立法院追認
(D)直接發布緊急命令,但須於發布後 10 日內由立法院追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8712
統計:A(172),B(154),C(3161),D(1240),E(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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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100%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 543 號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用戶】小銀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總統不能直接發布緊急命令,必須經過行政院會議的議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