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人民依據憲法第 19 條,有依法律納稅的義務,關於納稅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係指國家課人民以繳納稅捐之義務或給予人民減免稅捐之優惠時,應就租稅主體、租稅客體、稅基、稅率、納稅方法及納稅期間等租稅構成要件,以法律定之而禁止授權以命令定之
(B)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而法律規範之租稅構成要件,應遵守法律明確性原則。不得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其他抽象概念
(C)涉及租稅事項之法律,其解釋應本於租稅法律主義之精神,並依各該法律之立法目的,衡酌經濟上之意義及實質課稅之公平原則為之
(D)國家依法課徵所得稅時,納稅義務人應自行申報,如未自行申報或提示證明文件者,稽徵機關得依查得之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此項推計核定方法,與憲法規定本旨有所牴觸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0816
統計:A(35),B(46),C(106),D(9),E(0)

用户評論

【用戶】Jasper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B 釋字697 理由書  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而法律規範之租稅構成要件,應遵守法律明確性原則。惟立法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其他抽象概念者,苟其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即不得謂與法律明確性原則相違(本院釋字第五二一號解釋參照)。C 釋字420    涉及租稅事項之法律,其解釋應本於租稅法律主義之精神:依各該法律之立法目的,衡酌經濟上之意義及實質課稅之公平原則為之。

【用戶】Jasper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釋字705   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係指國家課人民以繳納稅捐之義務或給予人民減免稅捐之優惠時,應就租稅主體、租稅客體、租稅客體對租稅主體之歸屬、稅基、稅率、納稅方法及納稅期間等租稅構成要件,以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定之;若僅屬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始得由主管機關發布行政規則為必要之規範(D)釋字218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憲法第十九條定有明文。國家依法課徵所得稅時,納稅義務人應自行申報,並提示各種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以便稽徵機關查核。凡未自行申報或提示證明文件者,稽徵機關得依查得之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此項推計核定方法,與憲法首開規定之本旨並不牴觸。

【用戶】唐唐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8 憲法第 19 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納稅雖然是人民的義務,不過政府在課稅時亦應遵循一定之 原則,下列何者不是司法院於過去相關解釋中指出,政府對人民課稅之原則? (A)租稅法定原則(B)平等原則(C)量能課稅原則(D)裁量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