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讚先生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印信之使用規定如下:一、國璽:中華民國之璽,蓋用於總統所發之各項外交文書;榮典 之璽,蓋用於總統所發之各項褒獎書狀。二、印及關防:印蓋用於永久性機關之公文;關防蓋用於臨時性或特殊性機關之公文。三、職章:蓋用於呈文、簽呈各種證券、報表,及其他公務文件。 四、圖記:蓋用於公務業務,或各項證明文件上。
【用戶】【占卜】模擬Morning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印信條例第 15 條 (印信之使用規定)印信之使用規定如左:一、國璽:中華民國之璽,蓋用於總統所發之各項外交文書;榮典之璽,蓋用於總統所發之各項褒獎書狀。二、印及關防:印蓋用於永久性機關之公文;關防蓋用於臨時性或特殊性機關之公文。三、職章:蓋用於呈文、簽呈各種證券、報表,及其他公務文件。四、圖記:蓋用於公務業務,或各項證明文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