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依工友管理要點規定,有關各機關工友的服務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工友於上班時間得兼職賺取酬勞
(B)各機關應規定工友服勤時間
(C)工友離職時,其有借用公物者,應照價賠償
(D)工友因案涉訟被羈押而不能服勤者,應逕予解僱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68421
統計:A(2),B(66),C(3),D(5),E(0)

用户評論

【用戶】linlin鐵佐事務已上榜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工友管理要點 參、服務七、各機關應規定工友於上班時間不得兼職。但在不影響本職工作且經機關核准者,得兼任不支領酬勞之職務。各機關應規定工友於下班時間兼職者,不得影響勞動契約之履行。八、各機關應規定工友服勤時間。但有延長其服勤時間之必要時,應依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工友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及例假,得比照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調整辦理。但五月一日勞動節,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放假。九、工友離職時,各機關應請其親將經管公物及服務證等繳回,並交代承辦事務。其有超領餉給者,應先清償;借支或借用公物者,應先返還。 十、工友因案涉訟被羈押而不能到工服勤者,除有勞動基準法所定終止勞動契約之情事外,各機關得先扣除其當年應有之事假及休假後,再依規定辦理退休、資遣或留職停薪。前項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時,工友應自原因消失之日起二十日內,向服務機關申請復職;屆期未申請復職者,除有不可歸責於留職停薪工友之事由外,視同辭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