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我國自 1991 年至 2005 年共經歷七次憲法增修,下列何者為修憲的成果?
(A)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須經人民連署提案
(B)命令或法律有違憲之虞者由大法官進行解釋
(C)正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提案,憲法法庭審理
(D)各縣市的縣市長及縣市議員,皆改由人民直選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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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jessica】評論
a憲法修正與領土變更案第七次修憲有提到但是應為人民投票複決非提案b修憲沒有提過,應為憲法本文就有的內容第 78 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