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可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在刑法理論上稱為:
(A)直接故意
(B)間接故意
(C)有認識的過失
(D)無認識的過失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8752
統計:A(132),B(398),C(61),D(3),E(0)

用户評論

QQ】評論

刑法第十三條直接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anita huang】評論

直接故意:有意使其發生的主觀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