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illa Yang】評論
101/7/10已修法一、學習協助:指提供錄音與報讀服務、提醒服務、手語翻譯、同步聽打員、代抄筆記、心理、社會適應、行為輔導及其他必要服務。二、生活協助:指提供日常生活所需能力訓練與協助。三、復健服務:指提供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評估、訓練、諮詢、輔具設計選用或協助轉介至相關機構等服務。四、家庭支持:指依身心障礙學生家庭需要,提供家長諮詢、親職教育及特殊教育相關研習與資訊,並協助家長申請相關機關(構)或團體之服務。五、其他支持服務:其他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園、所)及機構學習及生活必要之支持服務。
【Aviva Huang】評論
102/09/27修正
【Zosara Chelse】評論
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辦法 102 9 27 mod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