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依師資培育法規定,師資培育之教育專業課程如何辦理?
(A)由師資培育之大學擬定,經大學校務會議審議,校長核定後實施
(B)由師資培育之大學擬定,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C)經大學校務會議審議,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D)經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審議,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2846
統計:A(32),B(204),C(39),D(340),E(0)

用户評論

今年必上】評論

2F 為舊法 應參照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二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依本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合併規劃之中小學校師資類科,n其教育專業課程、教育實習課程之修習及教師資格檢定之實施方式與內容n,經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教行.圖資双榜首*重戰高考】評論

依照106年的新法第7條應為各大學自訂,不須經舊法之審議與核定第7條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按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及特殊教育學校(班)之師資類科,分別規劃。二、各師資類科學科、領域、群科師資培育內容及各類科名額,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得依教學需要合併規劃為中小學校師資類科。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符合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及原住民族教育法之規定。其立法理由二、以師資培育課程之歷史沿革先予說明本條師資培育課程之規劃意旨:   (一)八十三年以前「師範教育法」時期,師資培育課程為標準規範;八十三年本法修正公布後由大學自主規劃;...

Wick】評論

也就是說,如果現在要做答應該要改為B了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