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2.依票據法規定,支票發票地與付款地不在同一省(市)區內者,執票人應於發票日後多久期間內為付款之提示?
(A)七日內
(B)十日內
(C)十五日內
(D)二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6,B:3,C:133,D:0,E:0

難度: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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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法 第 130 條支票之執票人,應於左列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一、發票地與付款地在同一省(市)區內者,發票日後七日內。二、發票地與付款地不在同一省(市)區內者,發票日後十五日內。三、發票地在國外,付款地在國內者,發票日後二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