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應由出租人與承租人於契約訂立後 2 個月內,聲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何種登記?
(A)租賃契約之登記
(B)不動產役權之登記
(C)地上權之登記
(D)抵押權之登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6552
統計:A(12),B(0),C(182),D(1),E(0)

用户評論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土地法第102條租用基地建築房屋,應由出租人與承租人於契約訂立後2個月內,聲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地上權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