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魚】評論
參考網路資料 甲之父親已經心臟病發,生命垂危 再不緊急送醫,父親恐有立即身亡之虞 甲是為了其父親的生命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未成年超速開車行為 故依行政罰法第13條規定,不予處罰。 行政罰法第13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