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有關「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該辦法是由內政部警政署依據警械使用條例之授權而訂定
(B)駐衛警察執行職務時,以使用警棍為原則
(C)駐衛警察對配發之警械,應分類造冊登記,按季報當地警察局(分局)備查
(D)駐衛警察執行職務,遇有警械使用條例第 2 條至第 4 條所列情形時,得使用警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0),C(1),D(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警械

用户評論

jjjolin1090】評論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frank】評論

警械使用條例 第2條(得使用警棍指揮之情形)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棍指揮:   一、指揮交通。   二、疏導群眾。   三、戒備意外。第3條(得使用警棍制止情形)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棍制止:   一、協助偵查犯罪,或搜索、扣押、拘提、羈押及逮捕等須以強制力執行時。   二、依法令執行職務,遭受脅迫時。   三、發生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認為以使用警棍制止為適當時。第4條(使用警械原因)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

myan】評論

第 13條本條例於其他司法警察人員及憲兵執行司法警察、軍法警察職務或經內政n部核准設置之駐衛警察執行職務時,準用之。n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由內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