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8 請問原住民族委員會與下列那一個機關的層級不同?(A)科技部 (B)國家教育研究院 (C)國立故宮博物院 (D)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評論內容】

行政院設有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中央銀行、國立故宮博物院。

國家教育研究院  隸屬教育部

【評論主題】25 集會遊行法定有諸多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舉行集會遊行之區域,一般稱為集會遊行「禁制區」。下列何者屬之?(A)直轄市、縣(市)議會 (B)立法院 (C)行政院院長官邸 (D)地方法院

【評論內容】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二、國際機場、港口。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評論主題】6 依照行政程序法,下列何種情形不適用指定管轄?(A)專屬管轄 (B)數行政機關均主張無管轄權而產生管轄權不明(C)數行政機關均主張有管轄權而發生爭議 (D)管轄權競合

【評論內容】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n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n前項情形,人民就其依法規申請之事件,得向共同上級機關申請指定管轄n,無共同上級機關者,得向各該上級機關之一為之。受理申請之機關應自n請求到達之日起十日內決定之。n在前二項情形未經決定前,如有導致國家或人民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之虞n時,該管轄權爭議之一方,應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為緊急之臨時處置,n並應層報共同上級機關及通知他方。n人民對行政機關依本條所為指定管轄之決定,不得聲明不服。

【評論主題】40.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7 條規定,警察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必要措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得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B)得詢問姓名、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C)若有明顯事實足認

【評論內容】

(C)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 體、所攜帶之物

不含使用之交通工具

【評論主題】35. 依「警察人員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注意要點」規定,下敘述何者正確?(A)該要點係屬法規命令(B)該要點係屬行政規則(C)使用防護型噴霧器後,應提供必要之救護或醫療協助,並將使用經過情形報告該管長官

【評論內容】防護型噴霧器(辣椒水)使用之依據及注意事項:

  按「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8條之規定,警察為制止或排除現行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個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行為或事實狀況,得行使本法規定之職權或採取其他必要之措施。次按「警察勤務條例」第23條之規定,警察勤務之裝備機具,按需要配備之,配備標準,由內政部警政署訂之。

  是以,內政部警政署於105年11月10日函頒「警察人員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注意要點」,規範並授權員警為保障人民權益、維持公共秩序及保護社會安全時,得合理合法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指以辣椒精、胡椒及芥末等非瓦斯化學成分製造之防護型噴霧器及其他防護型應勤裝備),惟使用期間應注意下列事項:

依法...

【評論主題】16. 特種工商業之從業人員關於業務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對其營業負責人如何處罰?(A)得併罰之(B)得併罰其營業負責人,但以勒令歇業或停止營業為限(C)得併罰其營業負責人,但以罰鍰或申誡為限(

【評論內容】第18條(營業負責人之處罰)  經營特種工商業者之代表、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關於業務上違反本法之行為,得併罰其營業負責人。   前項特種工商業,指與社會秩序或善良風俗有關之營業;其範圍,由內政部定之。

【評論主題】15. 行政執行法關於拘提、管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義務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係聲請拘提、管收原因之一(B)由行政執行官聲請法院裁定(C)法院受理管收之聲請,應於 5 日內裁定

【評論內容】

經合法通知不到場者:為限居或拘提要件

行政執行處聲請拘提管收

法院對於拘提之申請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應於五日內裁定 情況急迫 及時裁定

法院對於管收之申請 應即訊問義務人並為裁定。

【評論主題】7. 有關「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下列敘述何者為非?(A)該辦法是由內政部警政署依據警械使用條例之授權而訂定(B)駐衛警察執行職務時,以使用警棍為原則(C)駐衛警察對配發之警械,應分類造冊登記,

【評論內容】警械使用條例 第2條(得使用警棍指揮之情形)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棍指揮:   一、指揮交通。   二、疏導群眾。   三、戒備意外。

第3條(得使用警棍制止情形)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棍制止:   一、協助偵查犯罪,或搜索、扣押、拘提、羈押及逮捕等須以強制力執行時。   二、依法令執行職務,遭受脅迫時。   三、發生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認為以使用警棍制止為適當時。

第4條(使用警械原因)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

【評論主題】34.下列何者係屬警察職權行使法所稱警察機關之主管長官?(A)連江縣警察局所屬警察所所長 (B)澎湖縣警察局所屬分駐所所長(C)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分局長 (D)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分局偵查隊隊長(E)

【評論內容】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係屬偏遠離島地區,其警察局之組織n,基於轄區特性及人口結構等因素,並無分局之設置;惟該n二警察局所屬警察所所長,不論是組織層級(同屬一級單位n主管)或實際勤務運作之指揮監督層級,均與臺灣省各縣市n- 4 -n警察局所屬分局長相當。職是之故,上述警察所所長該當前n揭規定所指,與地區警察分局長相當職務之長官

【評論主題】6. 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係由下列何者授權訂定之?(A)警察法 (B)警械使用條例 (C)警察職權行使法 (D)警察教育條例

【評論內容】

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

由中央編列預算,統籌辦理調配、購置或商請國防部代為製造

警用武器彈藥之保養及修理,由使用機關自行編列預算辦理

【評論主題】24 「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之法律性質為何?(A)行政計畫 (B)行政規則 (C)法規命令 (D)行政指導

【評論內容】行政規則(行政程序法第159條)

1.定義: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2.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

(1)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

(2)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3.行政規則之制定:上級機關制定→直接下達→首長簽署並登載公報(行政程序法第150條至第162條)。

【評論主題】37.下列何者屬於「行政執行法」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範圍?(A)行政執行之怠金 (B)交通違規之罰鍰(C)全民健康保險之保費 (D)民事法院科處之證人罰鍰(E)少年法庭裁定之教養費用

【評論內容】

D

有關法院所為科處證人罰鍰之裁定,雖屬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惟行政執行法之目的在於貫徹行政機關之自力執行力,法院科處證人罰鍰之裁定,應不屬於行政執行法第 4 條第 1 項所規定應由各行政執行處執行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範疇,有關法院科處證人罰鍰裁定之強制執行,應由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辦理

有關「罰金」裁判之執行,司法院認為:應屬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 執行,惟是否屬行政執行法第 4 條第 1 項但書規定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範疇,係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權責事項(司法院秘書長 90 年 6 月1 日(90)秘台廳民二字第 09712 號函-附件 2),本案經提請本署「法規及業務諮詢委員會第 9 次會議」討論獲致決議:「罰...

【評論主題】36.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關於義務人拘提管收之規定,下列何者亦適用之?(A)公司之股東 (B)非法人團體之代表人(C)合夥之執行業務合夥人 (D)義務之保證人(E)商號之經理人警察法規5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

第 24 條

關於義務人拘提管收及應負義務之規定,於下列各款之人亦適用之:

一、義務人為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者,其法定代理人。

二、商號之經理人或清算人;合夥之執行業務合夥人。

三、非法人團體之代表人或管理人。

四、公司或其他法人之負責人。

五、義務人死亡者,其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

【評論主題】19.某日警察查獲一行為人甲,無正當理由,攜帶用於開啟門、窗之工具,應如何處理?(A)送交警察分局裁罰 (B)送交法院簡易庭裁罰(C)送交行政法院裁罰 (D)送交警政署裁罰

【評論內容】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n一、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n二、無正當理由鳴槍者。n三、無正當理由,攜帶用於開啟或破壞門、窗、鎖或其他安全設備之工具n 者。n四、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n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n六、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n七、關於製造、運輸、販賣、貯存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物品之營業,未n 經主管機關許可;或其營業設備及方法,違反法令規定者。n八、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者。n前項第七款、第八款,其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處或併處停止營業或勒n令歇業。

【評論主題】28 請問原住民族委員會與下列那一個機關的層級不同?(A)科技部 (B)國家教育研究院 (C)國立故宮博物院 (D)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評論內容】

行政院設有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中央銀行、國立故宮博物院。

國家教育研究院  隸屬教育部

【評論主題】11 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之規定,關於憲法上國家年度預算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預算案之編製權專屬行政院 (B)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只能加註意見 (C)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

【評論內容】

D 釋字520 停建核四

主管機關依職權停止法定預算中部分支出項目之執行,是否當然構成違憲或違法,應分別情況而定。

諸如維持法定機關正常運作及其執行法定職務之經費,倘停止執行致影響機關存續者,即非法之所許;

若非屬國家重要政策之變更且符合預算法所定要件,主管機關依其合義務之裁量,自得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

至於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之停止執行時,則應本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憲法意旨暨尊重立法院對國家重要事項之參與決策權,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規定,

由行政院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評論主題】11 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之規定,關於憲法上國家年度預算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預算案之編製權專屬行政院 (B)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只能加註意見 (C)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

【評論內容】

C

釋字第 391 號

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有審議預算案之權,立法委員於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應受憲法第七十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之限制及本院相關解釋之拘束,雖得為合理之刪減,惟基於預算案與法律案性質不同,尚不得比照審議法律案之方式逐條逐句增刪修改,而對各機關所編列預算之數額,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算之項目。蓋就被移動增加或追加原預算之項目言,要難謂非上開憲法所指增加支出提議之一種,復涉及施政計畫內容之變動與調整,易導致政策成敗無所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有違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各本所司之制衡原理,應為憲法所不許。

【評論主題】5 依司法院釋字第 702 號解釋,舊教師法有關「教師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不得聘任為教師」之規定,係對人民職業自由之何種限制? (A)職業選擇自由之主觀限制 (B)職業選擇自由之客

【評論內容】

司法院釋字第702號解釋,

聲請人被檢舉性侵害學員,雖調查結果並無此事,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仍然認定其違反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故不予續聘;聲請人不服,經行政訴訟程序救濟未果,認系爭規定侵害其工作權,聲請釋憲。本號解釋涉及教師法規定若教師有損師道就不得聘任為教師是否違憲之爭議。大法官認為,系爭規定有關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的部分,未讓客觀上可判斷確已改正的老師有機會再任教職,對人民工作權的限制已逾越必要程度應屬違憲,主管機關應於解釋公布日起1年內完成修正,否則該部分規定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45 有關地方政府層級設計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省、縣及直轄市,均屬地方制度法所承認之地方自治團體 (B)我國憲法上所設計之地方政府層級,分為省、縣、鄉(鎮、市)3 級 (C)準直轄市制度係由地

【評論內容】

A)省、縣及直轄市,均屬地方制度法所承認之地方自治團體 (B)我國憲法上所設計之地方政府層級,分為省、縣、鄉(鎮、市)3 級   省、直轄市、縣(C)準直轄市制度係由地方制度法所創設,憲法中並未有所規定 (D)所謂準直轄市,係指人口聚居已達 250 萬人以上,而尚未改制為直轄市之縣   200

【評論主題】2 司法院釋字第 743 號解釋指出,依大眾捷運法第 6 條規定徵收之土地,應有法律明確規定得將之移轉第三人所有,主管機關始得為之。此解釋意旨係揭示下列何項原則?(A)比例原則 (B)法律明確性原則

【評論內容】

如聯合開發用地是依大眾捷運法第 6 條規定徵收而來的大眾捷運系統需用土地,開發完成後,主管機關如要將用地所有權 ( 應有部分 ) 移轉私人,必須有法律明確規定

按法律保留之範圍,原不以憲法第二十三條所規定限制人民權利之事項為限

【評論主題】12 關於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之組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直轄市政府與直轄市議會之組織,由行政院擬訂準則(B)縣(市)政府與縣(市)議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C)鄉(鎮、市

【評論內容】

議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

各直轄市議會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新設)議會組織規程,報行政院核定。各縣 (市) 議會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新設)議會組織規程,報內政部核定。各鄉(鎮、市) 民代會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新設)議會組織規程,報縣政府核定。

【評論主題】12 關於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之組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直轄市政府與直轄市議會之組織,由行政院擬訂準則(B)縣(市)政府與縣(市)議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C)鄉(鎮、市

【評論內容】

議會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

各直轄市議會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新設)議會組織規程,報行政院核定。各縣 (市) 議會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新設)議會組織規程,報內政部核定。各鄉(鎮、市) 民代會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新設)議會組織規程,報縣政府核定。

【評論主題】22 依相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情形,何者未違反比例原則?(A)受刑人撰寫之文稿,如題意正確且無礙監獄紀律及信譽者,始得准許投寄報章雜誌(B)化粧品之廠商登載或宣播廣告時,應於事前申請中央或直

【評論內容】

C

釋字732

依法報請徵收土地徵收條例(下稱徵收條例)第三條第二款及土地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款所規定交通事業所必須者以外之毗鄰地區土地,於此範圍內,不符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之意旨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不予適用

D

釋字699

汽車駕駛人因第三十五條第四項前段規定而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上開規定與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尚無牴觸,而與憲法保障人民行動自由及工作權之意旨無違。

【評論主題】25 集會遊行法定有諸多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舉行集會遊行之區域,一般稱為集會遊行「禁制區」。下列何者屬之?(A)直轄市、縣(市)議會 (B)立法院 (C)行政院院長官邸 (D)地方法院

【評論內容】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二、國際機場、港口。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評論主題】12 下列有關行政程序法之時效規定,何者錯誤?(A)人民對公家機關之公法上請求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超過 10 年不行使即消滅(B)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 5 年

【評論內容】第一百十七條之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n二年內為之。n前條之補償請求權,自行政機關告知其事由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n;自處分撤銷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評論主題】18 依行政程序法之送達規定,於應受送達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書時,送達實施機關得採取下列何種送達方法?(A)公告送達 (B)公示送達 (C)補充送達 (D)留置送達

【評論內容】第 73 條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n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n前項規定於前項人員與應受送達人在該行政程序上利害關係相反者,不適n用之。n應受送達人或其同居人、受雇人、接收郵件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書n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以為送達。

【評論主題】7 下列人員,何者並非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適用或準用之對象?(A)國立大學依法僱用之人員 (B)國立高中之軍訓教官(C)行政法人之無給職人員 (D)公營事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之人員

【評論內容】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一、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及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職員。三、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四、各級行政機關具軍職身分之人員及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軍訓單位或各級學校之軍訓教官。五、各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聘用、僱用人員。六、公營事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之人員。七、經正式任用為公務人員前,實施學習或訓練人員。八、行政法人有給專任人員。九、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

【評論主題】6 依照行政程序法,下列何種情形不適用指定管轄?(A)專屬管轄 (B)數行政機關均主張無管轄權而產生管轄權不明(C)數行政機關均主張有管轄權而發生爭議 (D)管轄權競合

【評論內容】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n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n前項情形,人民就其依法規申請之事件,得向共同上級機關申請指定管轄n,無共同上級機關者,得向各該上級機關之一為之。受理申請之機關應自n請求到達之日起十日內決定之。n在前二項情形未經決定前,如有導致國家或人民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之虞n時,該管轄權爭議之一方,應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為緊急之臨時處置,n並應層報共同上級機關及通知他方。n人民對行政機關依本條所為指定管轄之決定,不得聲明不服。

【評論主題】2 假設甲行政機關與乙公司簽訂之行政契約中,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規定有約定自願接受執行之條款,言明乙公司作為債務人不為給付時,甲機關基於債權人之地位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則嗣後甲機關

【評論內容】第 148 條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n 之執行名義。n 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n 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之認可;n 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生效力。n 第一項強制執行,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評論主題】18 依行政程序法之送達規定,於應受送達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書時,送達實施機關得採取下列何種送達方法?(A)公告送達 (B)公示送達 (C)補充送達 (D)留置送達

【評論內容】第 73 條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n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n前項規定於前項人員與應受送達人在該行政程序上利害關係相反者,不適n用之。n應受送達人或其同居人、受雇人、接收郵件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書n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以為送達。

【評論主題】14 下列有關行政救濟之敘述,何者錯誤?(A)警察人員違反警械使用條例有關使用警械之規定,且出於故意而致人傷亡,雖由各級政府機關支付賠償金,但各級政府機關支付賠償金後對於故意之警員可行使求償權,其時效

【評論內容】

依目前國家賠償採雙軌制規定(民、行訴二選一,選了就走到底),依題意知,已經依行政訴訟法第 7 條規定於行政訴訟之同一程序中合併請求國家賠償,便不得再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先與賠償義務機關進行協議,故本題應選(A)不需先與賠償義務機關進行協議。

【評論主題】7 下列人員,何者並非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適用或準用之對象?(A)國立大學依法僱用之人員 (B)國立高中之軍訓教官(C)行政法人之無給職人員 (D)公營事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之人員

【評論內容】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一、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納入銓敘之公立學校職員及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職員。三、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四、各級行政機關具軍職身分之人員及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軍訓單位或各級學校之軍訓教官。五、各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聘用、僱用人員。六、公營事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之人員。七、經正式任用為公務人員前,實施學習或訓練人員。八、行政法人有給專任人員。九、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

【評論主題】40.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7 條規定,警察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必要措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得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B)得詢問姓名、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C)若有明顯事實足認

【評論內容】

(C)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 體、所攜帶之物

不含使用之交通工具

【評論主題】35. 依「警察人員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注意要點」規定,下敘述何者正確?(A)該要點係屬法規命令(B)該要點係屬行政規則(C)使用防護型噴霧器後,應提供必要之救護或醫療協助,並將使用經過情形報告該管長官

【評論內容】防護型噴霧器(辣椒水)使用之依據及注意事項:

  按「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8條之規定,警察為制止或排除現行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個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行為或事實狀況,得行使本法規定之職權或採取其他必要之措施。次按「警察勤務條例」第23條之規定,警察勤務之裝備機具,按需要配備之,配備標準,由內政部警政署訂之。

  是以,內政部警政署於105年11月10日函頒「警察人員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注意要點」,規範並授權員警為保障人民權益、維持公共秩序及保護社會安全時,得合理合法使用防護型應勤裝備(指以辣椒精、胡椒及芥末等非瓦斯化學成分製造之防護型噴霧器及其他防護型應勤裝備),惟使用期間應注意下列事項:

依法...

【評論主題】15. 行政執行法關於拘提、管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義務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係聲請拘提、管收原因之一(B)由行政執行官聲請法院裁定(C)法院受理管收之聲請,應於 5 日內裁定

【評論內容】

經合法通知不到場者:為限居或拘提要件

行政執行處聲請拘提管收

法院對於拘提之申請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應於五日內裁定 情況急迫 及時裁定

法院對於管收之申請 應即訊問義務人並為裁定。

【評論主題】16. 特種工商業之從業人員關於業務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行為,對其營業負責人如何處罰?(A)得併罰之(B)得併罰其營業負責人,但以勒令歇業或停止營業為限(C)得併罰其營業負責人,但以罰鍰或申誡為限(

【評論內容】第18條(營業負責人之處罰)  經營特種工商業者之代表、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關於業務上違反本法之行為,得併罰其營業負責人。   前項特種工商業,指與社會秩序或善良風俗有關之營業;其範圍,由內政部定之。

【評論主題】7. 有關「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下列敘述何者為非?(A)該辦法是由內政部警政署依據警械使用條例之授權而訂定(B)駐衛警察執行職務時,以使用警棍為原則(C)駐衛警察對配發之警械,應分類造冊登記,

【評論內容】警械使用條例 第2條(得使用警棍指揮之情形)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棍指揮:   一、指揮交通。   二、疏導群眾。   三、戒備意外。

第3條(得使用警棍制止情形)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棍制止:   一、協助偵查犯罪,或搜索、扣押、拘提、羈押及逮捕等須以強制力執行時。   二、依法令執行職務,遭受脅迫時。   三、發生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認為以使用警棍制止為適當時。

第4條(使用警械原因)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

【評論主題】34.下列何者係屬警察職權行使法所稱警察機關之主管長官?(A)連江縣警察局所屬警察所所長 (B)澎湖縣警察局所屬分駐所所長(C)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分局長 (D)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分局偵查隊隊長(E)

【評論內容】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係屬偏遠離島地區,其警察局之組織n,基於轄區特性及人口結構等因素,並無分局之設置;惟該n二警察局所屬警察所所長,不論是組織層級(同屬一級單位n主管)或實際勤務運作之指揮監督層級,均與臺灣省各縣市n- 4 -n警察局所屬分局長相當。職是之故,上述警察所所長該當前n揭規定所指,與地區警察分局長相當職務之長官

【評論主題】6. 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係由下列何者授權訂定之?(A)警察法 (B)警械使用條例 (C)警察職權行使法 (D)警察教育條例

【評論內容】

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

由中央編列預算,統籌辦理調配、購置或商請國防部代為製造

警用武器彈藥之保養及修理,由使用機關自行編列預算辦理

【評論主題】25 有關訴願之管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不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罰鍰之處分,向行政院提起訴願(B)不服公平交易委員會禁止事業結合之處分,向經濟部提起訴願(C)不服苗栗縣政府依

【評論內容】第48條(行政處分或決定不服之處理)  對主管機關依本法所為之處分或決定不服者,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程序。   本法修正施行前,尚未終結之訴願事件,依訴願法規定終結之。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種類型之規範不屬於行政機關所訂定之命令?(A)自律規則 (B)委辦規則 (C)法規命令 (D)自治規則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31條地方立法機關得訂定自律規則。n自律規則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由各該立法機關發布,並報各該上級政府備查。

【評論主題】24 「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之法律性質為何?(A)行政計畫 (B)行政規則 (C)法規命令 (D)行政指導

【評論內容】行政規則(行政程序法第159條)

1.定義: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2.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

(1)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

(2)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3.行政規則之制定:上級機關制定→直接下達→首長簽署並登載公報(行政程序法第150條至第162條)。

【評論主題】37.下列何者屬於「行政執行法」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範圍?(A)行政執行之怠金 (B)交通違規之罰鍰(C)全民健康保險之保費 (D)民事法院科處之證人罰鍰(E)少年法庭裁定之教養費用

【評論內容】

D

有關法院所為科處證人罰鍰之裁定,雖屬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惟行政執行法之目的在於貫徹行政機關之自力執行力,法院科處證人罰鍰之裁定,應不屬於行政執行法第 4 條第 1 項所規定應由各行政執行處執行之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範疇,有關法院科處證人罰鍰裁定之強制執行,應由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辦理

有關「罰金」裁判之執行,司法院認為:應屬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 執行,惟是否屬行政執行法第 4 條第 1 項但書規定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範疇,係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權責事項(司法院秘書長 90 年 6 月1 日(90)秘台廳民二字第 09712 號函-附件 2),本案經提請本署「法規及業務諮詢委員會第 9 次會議」討論獲致決議:「罰...

【評論主題】19.某日警察查獲一行為人甲,無正當理由,攜帶用於開啟門、窗之工具,應如何處理?(A)送交警察分局裁罰 (B)送交法院簡易庭裁罰(C)送交行政法院裁罰 (D)送交警政署裁罰

【評論內容】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n一、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n二、無正當理由鳴槍者。n三、無正當理由,攜帶用於開啟或破壞門、窗、鎖或其他安全設備之工具n 者。n四、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n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n六、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n七、關於製造、運輸、販賣、貯存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物品之營業,未n 經主管機關許可;或其營業設備及方法,違反法令規定者。n八、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者。n前項第七款、第八款,其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處或併處停止營業或勒n令歇業。

【評論主題】36.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關於義務人拘提管收之規定,下列何者亦適用之?(A)公司之股東 (B)非法人團體之代表人(C)合夥之執行業務合夥人 (D)義務之保證人(E)商號之經理人警察法規5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

第 24 條

關於義務人拘提管收及應負義務之規定,於下列各款之人亦適用之:

一、義務人為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者,其法定代理人。

二、商號之經理人或清算人;合夥之執行業務合夥人。

三、非法人團體之代表人或管理人。

四、公司或其他法人之負責人。

五、義務人死亡者,其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

【評論主題】25.下列何者不屬於訴願先行程序?(A)集會遊行法之申復(B)稅捐稽徵法之復查(C)商標法之異議(D)政府採購法之異議

【評論內容】給行政機關一個自省的機會,減少上級機關負荷,以簡易快速的程序以發揮及增進行政效能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