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集會遊行法定有諸多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舉行集會遊行之區域,一般稱為集會遊行「禁制區」。下列何者屬之?
(A)直轄市、縣(市)議會
(B)立法院
(C)行政院院長官邸
(D)地方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38462
統計:A(2),B(1),C(3),D(7),E(0)

用户評論

骨頭】評論

集會遊行法第6條 不能集會遊行的地點一、總統府、正副總統官邸、行政院、考試院、司法院、各級法院。二、國際機場、港口。以上兩款內政部 不得於300公尺  (立法院/監察院可以O)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國防部 不得於300公尺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n外交部 不得於50公尺

QQQQQQQQQ】評論

同意樓上 真的太誇張了

frank】評論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二、國際機場、港口。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