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下列何者係屬警察職權行使法所稱警察機關之主管長官?
(A)連江縣警察局所屬警察所所長
(B)澎湖縣警察局所屬分駐所所長
(C)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分局長
(D)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分局偵查隊隊長
(E)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

參考答案

答案:A,C,E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4),B(1),C(5),D(0),E(4)

用户評論

ChiHung Yao】評論

因為他官階2線四以上

frank】評論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係屬偏遠離島地區,其警察局之組織n,基於轄區特性及人口結構等因素,並無分局之設置;惟該n二警察局所屬警察所所長,不論是組織層級(同屬一級單位n主管)或實際勤務運作之指揮監督層級,均與臺灣省各縣市n- 4 -n警察局所屬分局長相當。職是之故,上述警察所所長該當前n揭規定所指,與地區警察分局長相當職務之長官

阿答力】評論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總隊組織準則 各總隊置總隊長一人,職務列警監;副總隊長一人或二人,職務列警正或警監。所以保安總隊之總隊長等於局長等級大隊長等於分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