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下列關於刑法沒收之規定,何者為是?
(A)沒收,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B)違禁物,只能於其屬於犯罪行為人時,始得沒收之
(C)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只要是屬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者,即不能加以沒收
(D)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
(E)犯罪所得及追徵之範圍與價額,認定顯有困難時,得以估算認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D,E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0),D(0),E(1)

用户評論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

【評論內容】(C)屬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而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者,得沒收之。-----------------------------社維法:所生-應所得-應所用-得刑法:所生-得所得-應所用-得以上兩法皆限[屬於犯罪行為人者]

【用戶】阿答力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前項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而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者,得沒收之。

【用戶】0.0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B.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C.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前項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而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者,得沒收之。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

【評論內容】(C)屬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而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者,得沒收之。-----------------------------社維法:所生-應所得-應所用-得刑法:所生-得所得-應所用-得以上兩法皆限[屬於犯罪行為人者]

【用戶】阿答力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前項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而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者,得沒收之。

【用戶】0.0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B.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C.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前項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而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者,得沒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