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及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規定,警察為維護社會治安,並防制下列哪些治安顧慮人口再犯,得定期對其實施查訪?
(A)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之強盜罪者
(B)曾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殺人罪者
(C)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條之竊盜罪者
(D)曾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定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槍砲彈藥之罪者
(E)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定持有毒品之罪者

參考答案

答案:A,C,D,E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5),B(1),C(4),D(4),E(5)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刑法273是義憤殺人罪喔!

用户評論

不管怎樣都要考上才行】評論

超扯!!這是考刑法嗎。。。

你好安安】評論

我還在一直思考是不是我背錯...原來義憤273不算 小弟受教了

阿答力】評論

第 2 條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得定期實施查訪對象如下:一、曾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或第二百七十二條之殺人罪者。二、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至第三百三十二條之強盜罪者。三、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至第三百二十七條之搶奪罪者。四、曾犯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一百七 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放火罪者。五、曾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至第二 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或第二百二十九條之妨害性自主罪者。六、曾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取財罪者。七、曾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或第三百四十八條之擄人勒贖罪者。八、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條或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者。九...

我一定要考上】評論

超扯!!這是考刑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