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甲警執行臨檢盤查過程,A 形跡可疑經攔停要求出示證件,A 未聽從擬轉身逃跑遭攔阻,A 伸手掏摸腰際,甲警以其或要取槍乃持槍反擊,而瞄準其腳之非致命部位,但 A 情急蹲下隱蔽致彈射擊其胸而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警阻卻故意
(B)甲警誤想防衛
(C)甲警阻卻違法
(D)甲警防衛過當
(E)甲警阻卻罪責

參考答案

答案:A,B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1),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Jun Yo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本題甲以為 A 將要攻擊,誤以為存有「現在不法侵害」之防衛情狀,而為反擊行n為,此為「誤想防衛」。依實務見解,不成立故意犯罪,視情形成立過失犯罪12。 

【用戶】我一定要上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通說 限制法律效果罪責理論誤想防衛不是只阻卻故意罪責而已嗎???A為什麼對呢 求解

【用戶】Sony Li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故意理論: 欠缺不法意識影響故意的成立罪責理論: 故意的要素只有知和欲,欠缺不法意識不影響故意的成立,只影響到罪責層面。